為深入落實國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和政務服務全網通辦、“一次辦好”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和“十四五”全國檔案事業發展規劃,按照加快檔案資源數字轉型,全面開展電子檔案移交接收,實現電子文件應歸盡歸、電子檔案應收盡收要求,積極適應建筑業信息化發展需求,日照市結合業務實踐,創新編制《日照市全面開展建設工程檔案電子化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全市城建檔案歸集管理服務邁入數據賦能新階段。
該《細則》分總則、組織管理、標準規范、技術應用、立卷歸檔、驗收移交、考核監督和附則等八個章節,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工程電子文件、電子檔案的定義、細則實施范圍、全市各級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及項目參建各方的職責任務,系統地對工程檔案電子化工作的組織管理、標準規范、技術應用,工程電子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歸檔和驗收移交及檔案數字化、檔案移交雙軌制或單軌制實施標準進行了詳細規定,并強化了監督考核內容。
該《細則》著眼實際,突出創新,一是創新實施市建設電子文件歸檔平臺對接市工程審批系統,實現審批電子文件一鍵流轉、數據共享,避免了建設單位多跑腿和重復上傳,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提升服務效能。二是為破解聯合驗收時限短、工程檔案量大周期長的難題,積極探索工程檔案分階段驗收、全過程監管新模式,借助工程檔案電子化,以在線方式將檔案服務融入工程建設全過程和提升營商環境中,進一步豐富檔案服務場景,拓展檔案服務方式。三是首次將工程檔案電子化工作納入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監管考核,在“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智慧住建、信用體系評價、工程項目評優樹先等領域實施有效監管考核。四是充分考慮各區縣、功能區工作開展情況,規劃了先行先試、逐步推廣、全面覆蓋的工程檔案電子化工作實施路徑,為接下來全市工程檔案電子化工作的全面開展打開了良好局面。
下一步,日照市將圍繞《細則》實施,認真抓好宣貫培訓,穩妥開展試點推廣,持續完善建設電子文件在線歸檔平臺建設和功能完善,不斷推進建設工程檔案電子化工作高標準、高水平發展,積極為服務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貢獻檔案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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