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等6部門發布《關于全面推進礦山數字化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全面推進礦山數字化建設,逐步實現礦山企業生產要素數字化、應用場景可視化、管理決策智控化,加快全省礦業數字化轉型,打造一批全國一流水平的標桿型智能化綠色礦山。到2023年3月底,完成第二批15家智能化綠色礦山試點建設,到2025年底,累計建成智能化綠色礦山50家以上。
剩余服務年限5年以上的大型地下礦山和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石料、石灰巖、葉蠟石的大型(建筑用石料礦100萬噸/年)露天礦山需開展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按照“164”體系要求進行建設,即建成1個三維地質孿生模型,越界開采預警、智能卡車調度、全方位視頻監控、粉塵實時監測、人員車輛實時定位和自動化智能配礦等6套系統,數據集成、決策服務、智能管控和場景應用等4大平臺。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關于全面推進礦山數字化建設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自然資源、科技、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稅務主管部門,各礦山企業: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數字化改革的決策部署和《省域空間治理數字化平臺建設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進全省礦山數字化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聚焦省域空間治理現代化總體目標,緊扣數字賦能、制度重塑、迭代升級三大關鍵,堅持全省覆蓋、一體推進、分類實施,充分運用數字化理念、數字化技術、數字化手段,全面推進礦山數字化建設,逐步實現礦山企業生產要素數字化、應用場景可視化、管理決策智控化,加快全省礦業數字化轉型,打造一批全國一流水平的標桿型智能化綠色礦山。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建。將礦山數字化建設納入礦業領域數字化改革范疇,同部署、同推進。充分調動礦山企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全面推進礦山數字化建設。
(二)堅持分類實施,分步推進。區別不同礦種、服務年限、開采方式、開采規模,因礦制宜,分類分別開展基礎數字化建設和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
(三)堅持統一平臺,集成共享。注重系統平臺、設備設施的兼容性,制定統一的數據參數,最大限度用好礦山企業及相關部門原有的設備和系統,集成原有數據,避免重復建設;新建成的數字化系統與相關部門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多跨共享。
三、主要目標
到2023年3月底,完成第二批15家智能化綠色礦山試點建設,10月底,完成全省生產礦山基礎數字化建設;到2025年底,完成全省生產礦山數字化建設迭代升級,累計建成智能化綠色礦山50家以上,樹立一批全國一流的標桿型綠色礦山。
四、建設要求
全省生產礦山均需開展數字化建設。其中,剩余服務年限5年以上的大型地下礦山和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石料、石灰巖、葉蠟石的大型(建筑用石料礦100萬噸/年)露天礦山需開展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其他生產礦山需開展基礎數字化建設,鼓勵開展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采礦許可證在2023年底以前到期的其他生產礦山可以參照基礎數字化要求開展建設。
(一)基礎數字化建設要求。基礎數字化按照“142”體系要求進行建設,即建成1個三維地質模型,越界開采預警、全方位視頻監控、粉塵實時監測和人員車輛實時定位跟蹤等4套系統,數據集成和場景應用2大平臺(見附件1)。除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試點外的生產礦山,要在2022年10月底前制定基礎數字化建設方案,報所在地的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2023年9月底前完成建設任務。2023年10月底前各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對轄區內礦山基礎數字化建設進行驗收,各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匯總總結,報省自然資源廳。
(二)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要求。智能化綠色礦山按照“164”體系要求進行建設,即建成1個三維地質孿生模型,越界開采預警、智能卡車調度、全方位視頻監控、粉塵實時監測、人員車輛實時定位和自動化智能配礦等6套系統,數據集成、決策服務、智能管控和場景應用等4大平臺(見附件2)。第二批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試點企業要在2022年9月底前將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報省自然資源廳,2023年3月底前完成建設任務。省自然資源廳按照建成一個、驗收一個的原則組織驗收。
五、有關要求
(一)統籌協調推進。開展礦山數字化建設,是推進礦業領域數字化改革、促進礦產資源管理“整體智治”的重要舉措,各地要強化思想認識,統籌協調推進,確保部署到位、督促到位、落實到位。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地方,將予以通報。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礦山企業要主動適應數字化改革潮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快礦山數字化建設,以數字化轉型助推企業高質量發展。
(三)加強數據共享。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業務協同,最大限度地用好一體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臺,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共享,提升礦業領域數字化治理水平。部門共享數據清單見附件3。
各地各單位在推進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省自然資源廳反饋。
聯系人:徐磊,聯系電話:0571-88877276。
附件:1.礦山基礎數字化建設要求.docx
2.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要求.docx
3.部門共享數據清單.docx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2022年9月22日
來源: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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