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大連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等五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大連市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全市水泥企業達到超低排放要求,水泥(熟料)制造企業力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行業整體能效水平明顯提升,碳排放強度明顯下降,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總體要求
(一)實施范圍
水泥企業:水泥(熟料)制造企業、獨立粉磨站,企業名單
(二)主要目標
2025年9月底前,全市水泥企業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完成監測評估。
2025年,水泥(熟料)制造企業力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行業整體能效水平明顯提升,碳排放強度明顯下降,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政策,堅決遏制新增產能,改、擴建(含 搬遷和置換)水泥項目按超低排放水平建設。列入關停退出計劃 的水泥企業或主要生產設施,不再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但應滿足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要求,并按時完成產能關停退出。
(三)工作計劃
2023年12月底前,大連天瑞水泥有限公司完成三線有組織排放改造。
2024年6月底前,大連天瑞水泥有限公司二線、大連水泥集 團有限公司大連水泥廠、大連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獨立粉磨站完成有組織排放改造。
2024年12月底前,全市水泥企業完成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配套礦山達到綠色礦山要求。
2025年3月底前,大連天瑞水泥有限公司一線、大連水泥集 團特種水泥有限公司、大連金剛天馬水泥有限公司、大連永盛水 泥制造有限公司、大連新虎水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完成有組織排放改造。
2025年6月底前,水泥企業實現大宗物料產品清潔運輸,完成相關監測監控設施補充建設。
2025年9月底前,完成監測評估。
控制指標
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是指所有生產環節(包括礦山開采及 輸送、原料破碎、儲存、粉磨、配料、熟料煅燒、烘干、協同處置等, 以及大宗物料產品儲存運輸等)的大氣污染物有組織、無組織排放及清潔運輸過程全面達到超低排放要求。控制指標要求如下:
(一)有組織排放控制指標
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煙氣在基準氧含量10%條件下, 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于10、 35、50毫克/立方米;采用獨立熱源烘干的企業應采用余熱、天 然氣、電等熱源,在基準氧含量8%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采用氨法脫硝、脫硫的氨排放濃度小時均值不高于8毫克/立方米, 力爭達到5毫克/立方米,脫硝氨水消耗量小于4千克/噸熟料(基于20%的氨水濃度折算)。有組織排放具體要求見附表2。
(二)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加強原料礦山開采、物料儲存、物料運輸及生產工藝過程無 組織排放控制。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針對性采取封閉、密 閉等治理措施,有效提高廢氣收集效率,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 見煙粉塵外逸,顆粒物和氨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分別不高于0.5毫克/立方米和1毫克/立方米。
(三)清潔運輸要求
進出企業的物料和產品,采用鐵路、水路、管道、帶式輸送機、 封閉式皮帶廊道及新能源車輛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0%; 達不到的,采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廠內使用新能源運輸 車輛或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原則上采用新能源,無對應產品的應滿足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
(四)節能降碳要求
因地制宜,綜合考慮技改投資與收益,不以提產為目標,采 用低能耗燒成、高效粉磨、智能化、燃料類及原料類替代等適 宜的技術方案,降低單位產品碳排放,以最優的技術經濟指標 運行。2025年底前,全市水泥熟料產能力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100kgce/t)。
重點任務
(一)高質量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因廠制宜選擇成熟適用的污染治理技術。強化源頭控制,水 泥窯配備低氮燃燒器,采用分級燃燒及其他分解爐氧含量精細化 管控等低氮燃燒技術;采用氨法脫硝工藝的應采取合理控制噴氨 量、優化反應溫度和反應區間等有效措施控制氨逃逸。末端治理 采用成熟穩定的污染治理技術,窯頭、窯尾及其他有組織產塵點 應配備袋式、電袋復合等高效除塵設施;煙氣中二氧化硫不能穩 定達標排放的水泥企業,應設置高效脫硫設施,確保二氧化硫穩定達標排放。推動取消煙氣旁路,確因安全生產需要暫時保留的,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并鉛封,通過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流量 計等方式加強監管,鼓勵在旁路設置感應式閥門,閥門開啟狀態、 開度等信號接入中控系統。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企業應將旁路放風煙氣引入窯尾合并排放。(督導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無組織排放采用密閉、封閉等有效治理措施,產塵點按照“應 收盡收”原則合理配置廢氣收集設施,優化收集風量。鼓勵采用 全封閉機械化料場、筒倉、圓庫等物料儲存方式。優化工藝流程, 減少轉運環節,降低物料落差,縮短運輸距離;破碎機、磨機喂 料裝置配備密閉或封閉防塵措施,卸料口和除塵器出灰口安裝鎖 風裝置。協同處置垃圾或固體廢物相關區域不得有明顯惡臭異味、 廠區無裸露地面,除綠化帶外均應硬化,無散狀物料露天堆放, 廠區及周邊道路無積塵。生產設施、管道通廊、料棚及生產車間 外部定期清理,做到物見本色。具體措施見附表3。(督導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清潔運輸改造,中長途運輸優先采用鐵路或水路;中短 途運輸優先采用管廊或新能源車輛;廠內物料轉運優先采用皮帶、 軌道、輥道運輸系統,減少廠內物料二次倒運及汽車運輸量。(督 導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統籌推進水泥行業協同減污降碳
鼓勵企業在超低排放改造時統籌開展節能降碳改造,積極探索廢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工藝技術。加快推廣低阻高效 余熱預分解系統、高效燒成、高效篦冷機、高效節能粉磨等節能 技術裝備,提升水泥生產數字化、智能化技術水平,通過技術優 化和局部改進降低系統能耗,提高水泥工業設備的性能和效率。 推動原燃料替代,在保障水泥產品質量前提下,提高含鈣、鎂廢 渣資源替代石灰石比重;提高礦渣、粉煤灰等工業廢物摻加比例, 降低水泥產品中熟料系數,減少水泥熟料消耗量;利用水泥窯協 同處置固體廢棄物等替代煤炭。采用獨立熱源烘干的企業,鼓勵 使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鼓勵企業使用非化石能源電力,因 地制宜推廣余熱發電、余熱供暖,優先采用清潔低碳運輸方式, 促進水泥生產的綠色能源低碳轉型。(督導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面提升企業環境管理水平
水泥企業應加強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過程監控和視頻監控 設施建設。水泥窯、獨立烘干系統、煤磨、水泥磨等均安裝自動 監控設施,水泥窯尾增加氨污染因子自動監測;安裝分布式控制 系統 (DCS), 同步記錄生產過程及環保設施運行等參數;料場 出入口、料場內部裝卸轉運操作區域、水泥(熟料)散裝、包裝 及發運等重點工序,應安裝高清視頻監控,廠區內主要產塵點周 邊、運輸道路兩側等關鍵點位布設空氣質量監測微站,運輸車輛 進出廠區安裝門禁及視頻監控。建設全廠一體化環境管控平臺,記錄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相關監測監控和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清潔運輸情況等。自動監測、 DCS 監控、視頻監控等數據至 少要保存一年以上,具體要求見附表4、5。(督導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企業超低排放運行管理。企業確保水泥熟料生產與脫硝 系統同步運行,做好脫硝用還原劑采購記錄及消耗量、噴槍的日 常檢查維護記錄。采取合理控制噴氨量、優化反應溫度和反應區 間等措施控制氨逃逸。定期檢查無組織排放設施運行情況,鼓勵 使用智能平臺實現無組織排放精準管控。(督導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格開展監測評估
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連續穩定運行一個月后,可自行或 委托有能力的技術機構和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嚴格按照指標要求、 監測技術規范等開展超低排放改造效果評估監測。穩定達到超低 排放改造要求的,將評估報告報市、區兩級生態環境、工業信息 化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督導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 配合、形成合力,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指導,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過 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屬地各相關部門是推進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的監管主體,要督促企業合理安排年度改造計劃和項目,推進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順利實施。(責任單位:各相關單位)
(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水泥企業是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 責任主體,要力求做到企業領導真重視、資金真投入、實施真工 程、管理水平真提升,高質量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成立以企業主 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專項工作組,全面梳理企業現狀,于2023年4 月底前制定改造方案,明確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項目及實施計劃(附 表6),報市、區兩級生態環境、工業信息化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確保按期高質量完成改造。(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實環境保護稅法和購置環境保 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將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項目 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重點。對符合超低排放條件的企業, 余熱發電上網電量減免征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持超低排放 企業優先申請國家“綠色工廠”,優先開展固體廢物協同處置。 銀行機構在依法合規情況下,應合理滿足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 的信貸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進行直接融資,募集 資金用于超低排放改造等領域。(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發展局、大連銀保監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差異化管控。充分發揮標桿企業引領示范作用, 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業,支持開展重污染天氣A 級績效評級工作,研究調整完善水泥熟料行業錯峰生產機制。未按時限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業,加強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嚴格按要求落實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上級主 管部門關于水泥企業的階梯電價政策。對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 開展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動態監督管理臺賬,對不能穩定實現超 低排放的,及時調整出動態管理名單,視情節取消相關優惠政策, 并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技術支持。做好政策解讀和宣貫,加強對企業的 幫扶指導,及時掌握改造進展情況,幫助企業合理選擇改造技術 路線,支持水泥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環保工程技術公司等合作, 創新節能減排技術。鼓勵行業協會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監督指導 企業開展超低排放改造和評估監測工作。(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家、省法律法規及政策對水泥
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資訊編輯:羅瑩 021-26093550 資訊監督:樂衛揚 021-26093827 資訊投訴:陳杰 021-26093100免責聲明:Mysteel發布的原創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內容版權歸Mysteel所有,轉載需取得Mysteel書面授權,且Mysteel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與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系Mysteel(021-26093397)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