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縣甲茶鎮塘田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平公易礦〔2024〕7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國土資發〔2003〕197號)《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規〔2023〕1號)等相關規定,黔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塘縣分中心受平塘縣自然資源局委托,以掛牌方式出讓平塘縣甲茶鎮塘田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平塘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平塘縣商務中心七樓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黔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塘縣分中心
場所:平塘縣商務中心二樓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平塘縣甲茶鎮塘田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
地理位置:平塘縣甲茶鎮
面積:0.6182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2852140.13 | 36414641.21 |
2 | 2852117.16 | 36414832.26 |
3 | 2852140.85 | 36415141.34 |
4 | 2851852.08 | 36415290.81 |
5 | 2851615.92 | 36415186.59 |
6 | 2851504.67 | 36415420.99 |
7 | 2851261.05 | 36415318.06 |
8 | 2851313.74 | 36415035.83 |
9 | 2851491.22 | 36415080.08 |
10 | 2851843.28 | 36414930.98 |
11 | 2851917.66 | 36415092.94 |
12 | 2852012.74 | 36415076.73 |
13 | 2851973.19 | 36414867.73 |
14 | 2851592.25 | 36414861.05 |
15 | 2851303.68 | 36414968.50 |
16 | 2851167.31 | 36415255.23 |
17 | 2851027.35 | 36415043.83 |
18 | 2851313.69 | 36414490.99 |
19 | 2851587.87 | 36414630.29 |
20 | 2851897.55 | 36414401.81 |
* | 1152 | 1000 |
資源儲量:3958.23萬m3(10291.39萬噸)
開采標高: 1152米至 100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未開發利用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買人競得該采礦權后,須嚴格按照《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三合一)方案》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及土地復墾,按規定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2852140.13 | 36414641.21 |
2 | 2852117.16 | 36414832.26 |
3 | 2852140.85 | 36415141.34 |
4 | 2851852.08 | 36415290.81 |
5 | 2851615.92 | 36415186.59 |
6 | 2851504.67 | 36415420.99 |
7 | 2851261.05 | 36415318.06 |
8 | 2851313.74 | 36415035.83 |
9 | 2851491.22 | 36415080.08 |
10 | 2851843.28 | 36414930.98 |
11 | 2851917.66 | 36415092.94 |
12 | 2852012.74 | 36415076.73 |
13 | 2851973.19 | 36414867.73 |
14 | 2851592.25 | 36414861.05 |
15 | 2851303.68 | 36414968.50 |
16 | 2851167.31 | 36415255.23 |
17 | 2851027.35 | 36415043.83 |
18 | 2851313.69 | 36414490.99 |
19 | 2851587.87 | 36414630.29 |
20 | 2851897.55 | 36414401.81 |
* | 1152 | 100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擬出讓年限:10年
起始價:300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競買人應為依法注冊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營利法人。 2.本次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競買人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3.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4.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5.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6.不屬于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 7.符合公告的受讓人資質條件的投標人或者競買人,經交易平臺書面確認后取得交易資格。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10月28日 掛牌時間: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08日
地點:黔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塘縣分中心交易平臺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日到黔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ggzy.qiannan.gov.cn)下載瀏覽掛牌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08日
申請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申請前,申請人需先辦理誠信入庫,信息入庫核驗通過后,辦理CA數字證書即可登錄黔南州公共資源(州縣一體)信息化平臺(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進行報名申請。申請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8日下午15:00點前登錄黔南州公共資源(州縣一體)信息化平臺提交書面競買申請,提交申請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8日下午15:00分。經審核后,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將在2024年11月8日下午16: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取得競買資格的申請人憑CA數字證書參與網上掛牌報價及競價。 本次掛牌不接受電話、電郵及信函等方式報名。競買人一旦申請報名,即視為對該采礦權出讓公告內容無異議。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委托報名參加競買的,提供授權委托書(掃描件);被授權人身份證(掃描件);競買申請書(原件)、競買保證金憑證(掃描件)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競買人以增價報價方式網上報價,競買報價不低于起始價并高于前一輪報價。 2.若只有一人競買,網上報價等于或高于起始價即可成交,若有2人以上(含2人)競買,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3.若在掛牌期限截止時仍有兩名及以上競買人繼續報價的,繼續網上詢問期2分鐘,競價延時2分鐘,以報價最高確定競得人。
八、風險提示
1.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有著不可預見的風險,競買申請人在遞交報名申請前,應仔細閱讀掛牌公告及競買須知,并充分了解采礦權范圍的地質情況、資源賦存、土地權屬、地上地下建設項目等相關情況及區塊周邊的相關情況,謹慎投資。競買申請人一旦提交《采礦權競買申請書》即視為對采礦權現狀、掛牌出讓公告及其他文件沒有異議并自愿承擔所有風險。 2.出讓資源量以《平塘縣甲茶鎮塘田建筑石料用灰巖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為依據,出讓人只進行程序性備案,不對其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建議競買人先進行實地考察核實后再參與競買,競買人一旦參與競買活動,即視為對掛牌出讓文件和掛牌出讓采礦權無異議并全部接受。 3.競得人在取得《采礦權許可證》后,須依法辦理涉及的土地、林地、環保、水土保持、安全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必須辦理的手續后,采礦權人方可對礦產資源進行開發利用。 4.競得人在向平塘縣政務中心自然資源局窗口申請辦理采礦許可登記時,除需提供《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入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黔自然資發〔2020〕4號)要求的要件清單外,競得人辦理采礦許可登記需按法律法規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采礦權使用費等費用,應繳數額、繳納方式和繳納時間等,在競得人與出讓人簽訂的《采礦權出讓合同》中約定。根據《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方案(三合一)》《貴州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辦法》及《黔南州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競得人在辦理采礦許可登記前,需到平塘縣自然資源局按相關要求足額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 5.由于諸多原因影響,如出讓的采礦權中存在部分范圍與生態保護紅線區等各類禁止開發區或建設項目存在重疊的情況,出讓人必須處理好重疊問題后才能開展相關工作,重疊問題未處置前,競得人不得實施任何開采活動。 6.競得人領取了采礦許可證后,在開發利用、經營活動中應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同步建設,正式投產時應符合綠色礦山建設要求。要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按規定提取、使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治理恢復義務。采礦權人未按規定提取基金,未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治理恢復義務的,經依法查處后,采礦權人仍不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的,不受理采礦權延續、轉讓、變更申請。要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如發生違反土地、礦產法律法規的行為,有關部門將依法給予包括吊銷采礦許可證在內的行政處罰,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競得人承擔,出讓人不退還已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滯納金及其它費用。 7.出現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或公告注銷采礦許可證,責令乙方移動和拆除采礦權的依附物。已經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及其它費用等不予退還: (1)競得人未按出讓合同約定履行采礦權人義務的,如未按時足額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 (2)競得人未按照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三合一)方案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治理的。 (3)競得人因違反法律法規被吊銷采礦許可證、撤銷采礦權登記,未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按要求申請延續登記導致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或者按規定辦理采礦權注銷的。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競買結束后,掛牌成交的,與競得人當場簽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成交結果由平塘縣自然資源局于5個工作日內在自然資源部、平塘縣人民政府、黔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塘縣分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如對出讓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交至平塘縣自然資源局,聯系電話:0854-7222812,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視為無異議。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得人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掛牌成交記錄或《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以及未按本公告要求繳納相關費用的,出讓人將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本次掛牌作流拍處理進行公示,并且平塘縣自然資源局與黔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塘縣分中心將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1號)文件及《國家發改委關于印發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要求,嚴格維護公共資源交易行為的公平性、嚴肅性,將競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一并納入失信主體信息記錄,列入聯合懲戒名單進行通報。
十一、其他內容
1.出讓人和交易平臺對本公告保留解釋權,以上事項如有變更,一律以出讓人和交易平臺門戶網站發布的通知或公告為準。 2.本次出讓的資源為平塘縣甲茶鎮塘田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礦區范圍資源,頒證機關按照新設采礦權頒發采礦許可證。 3.競得人應在成交結果公示無異議后30日內,與平塘縣自然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并附《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非法人辦理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資產評估價值支付憑證等資料。 4.競得人需按照《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環保、林業、水務、公安、應急、交通等有關部門辦理證照和其他機構編制資料,所收取的行政事業、服務性收費以及經營中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競得人自行負擔。 5.競得人按照采礦權出讓登記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視為受讓方自動放棄,出讓方有權收回采礦權,已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回。 6.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后,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法定義務,依法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前,不得實施采礦行為。如發生違法開采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競得人不因其采礦權有償取得而享有任何特權。 本公告在自然資源部、平塘縣人民政府、黔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塘縣分中心網站同時發布。
本公告在平塘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黔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塘縣分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平塘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09月25日
資訊編輯:張露露 021-26090083 資訊監督:湯浛溟 021-26093670 資訊投訴:陳杰 021-26093100免責聲明:Mysteel發布的原創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內容版權歸Mysteel所有,轉載需取得Mysteel書面授權,且Mysteel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與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系Mysteel(021-26093397)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