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 :浙資交礦公告〔2024〕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意見的通知》《浙江省礦業權網上拍賣掛牌交易規則(試行)》《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礦業權人和地礦中介服務機構信用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地礦專家信用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現以網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浙江省淳安縣文昌鎮西河村建筑用砂巖礦采礦權。
?一、出讓人
名稱:淳安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場所:淳安縣千島湖鎮環湖北路655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浙江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中心?
場所:杭州市西溪路118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淳安縣文昌鎮西河村建筑用砂巖礦采礦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巖
地理位置:淳安縣文昌鎮西河村
面積:0.3301平方千米,拐點范圍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拐點 |
X坐標(起標高) |
y坐標(止標高) |
礦體標識 |
性質 |
1 |
J1 |
3298203.42 |
40424956.06 |
||
2 |
J2 |
3298290.63 |
40425115.70 |
||
3 |
J3 |
3298326.18 |
40425186.62 |
||
4 |
J4 |
3298340.90 |
40425257.53 |
||
5 |
J5 |
3298258.37 |
40425383.02 |
||
6 |
J6 |
3298154.81 |
40425497.14 |
||
7 |
J7 |
3298166.71 |
40425592.55 |
||
8 |
J8 |
3298124.07 |
40425664.33 |
||
9 |
J9 |
3298069.33 |
40425682.67 |
||
10 |
J10 |
3297959.64 |
40425683.04 |
||
11 |
J11 |
3297832.03 |
40425467.85 |
||
12 |
J12 |
3297830.30 |
40425336.23 |
||
13 |
J13 |
3297787.55 |
40425155.05 |
||
14 |
J14 |
3297802.00 |
40424994.04 |
||
15 |
J15 |
3297879.77 |
40424880.64 |
||
16 |
J16 |
3298006.62 |
40424803.31 |
||
17 |
J17 |
3298083.39 |
40424806.06 |
||
18 |
* |
366 |
177 |
開采標高:366米至177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礦山為新立礦山,礦區范圍的資源尚未開發利用,礦區范圍現為原始地形地貌。
資源儲量:礦區范圍內出讓資源量共計5142.8萬噸,其中建筑用砂巖2417.6萬噸(探明672.1萬噸+控制1745.5萬噸),宕碴2725.2萬噸(探明614.4萬噸+控制2110.8萬噸);剝離層69萬立方米。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采礦權競得人需嚴格按照評審通過的開發利用方案,組織實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地質環境保護工作。必須嚴格按照“邊開采、邊治理”的原則對礦區范圍內的資源進行開采。在礦山關閉的同時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工作。競得人應在簽訂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按照相關規定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基金賬戶,治理基金按照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預算標準核定,金額為4390.43萬元,計提標準按浙財綜〔2020〕14號文件的相關要求執行。
擬出讓年限:16年
起始價:51800萬元
出讓收益率:0%
四、 投標人/競買人 的資質條件
1、具有營利法人資格,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2、競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屬于適格競買人,不得參與競買:(1)被列入浙江省地礦信用等級為E級的,依法限制參與省內礦業權招拍掛活動;(2)被列入浙江省地礦嚴重失信名單的,視為不具有承擔省內礦業權招拍掛項目應具有的一般履約能力;(3)被列入自然資源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的“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礦業權人嚴重違法名單”;(4)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失信黑名單。 3、采礦權競得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當地成立全資子公司,并以新成立的全資子公司申領采礦許可證及辦理相關手續。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11-18— 2024-11-29
地點 :https://www.zjzrzyjy.com/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掛牌文件從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https://www.zjzrzyjy.com/)—礦業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下載獲取,有意競買者選擇擬競買采礦權即可瀏覽、查閱和下載該采礦權相關資料。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11-18—2024-11-28
申請報名方式:競買人在申請時須以見索即付獨立保函(全額保證金質押,以下簡稱“銀行保函”)的方式參與競買,并在競買申請報名截止時間前按照網上掛牌出讓文件的規定,辦妥金額為¥15540萬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銀行保函,由銀行及時將相關證明文件信息傳送至交易系統,經交易系統確認后,生成競買資格,參與網上掛牌交易活動。相關參與方式均需以競買申請人作為主體辦理,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為行使。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網上掛牌出讓采用無底價增價報價方式,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報價應高于起始價或前一輪報價。網上掛牌截止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網上掛牌截止時,交易系統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掛牌出讓起始價為¥51800萬元;增價幅度為¥500萬元或¥500萬元整數倍。
八、風險提示
礦業投資屬于風險投資,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變化和政策法規變化風險,競買人應提前考察與踏勘,向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詳細了解礦業權及周邊的相關情況后,慎重決策。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任何單位及個人,如對本礦業權出讓存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向浙江省政務服務熱線12345或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www.zjzxts.gov.cn/)反映。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將被納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一)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礦業權成交確認書》的;(二)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或未按本方案要求提供簽訂合同所需資料導致逾期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或競得人拒絕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的;(三)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事實的;(四)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違法、違規手段競得的;(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本公告在淳安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浙江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淳安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4-10-23
資訊編輯:張露露 021-26090083 資訊監督:湯浛溟 021-26093670 資訊投訴:陳杰 021-26093100免責聲明:Mysteel發布的原創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內容版權歸Mysteel所有,轉載需取得Mysteel書面授權,且Mysteel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與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系Mysteel(021-26093397)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