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謀縣老城鄉蘭家墳石料廠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元自然資礦業交易〔2023〕0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云南省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云南省礦業權交易辦法》和《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等法規文件規定。經元謀縣人民政府批準,元謀縣自然資源局作為出讓人,以掛牌方式在元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出讓老城鄉蘭家墳石料廠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
一、出讓人
名稱:云南省元謀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元謀縣元馬鎮三號街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云南省元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元謀縣元馬鎮科園路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云南省元謀縣老城鄉蘭家墳石料廠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
地理位置:東經101°49′57.252″-101°50′09.238″;北緯25°36′54.863″-25°25°37′05.159
面積:0.0749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2834219.00 | 34483221.00 |
2 | 2834450.00 | 34483183.00 |
3 | 2834535.00 | 34483475.00 |
4 | 2834375.00 | 34483517.00 |
5 | 2834232.00 | 34483406.00 |
* | 1283 | 1139 |
資源儲量:1403萬噸
開采標高: 1283米至 1139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已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執行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2834219.00 | 34483221.00 |
2 | 2834450.00 | 34483183.00 |
3 | 2834535.00 | 34483475.00 |
4 | 2834375.00 | 34483517.00 |
5 | 2834232.00 | 34483406.00 |
* | 1283 | 1139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擬出讓年限:10年
起始價:850.04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凡滿足招拍掛文件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營利法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但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和自然人不得作為采礦權申請人。 2.近兩年內無因違法勘查、開采等行為被吊銷采礦許可證、企業或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申請人未被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者礦業權人嚴重違法名單。 3.具備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相適應的技術資金;注冊資金不少于5000萬元(以營業執照為準)。需提供銀行出具的大于1630萬元開采資金實力的保函證明材料(距掛牌起始日一個月內有效),并對證明材料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4.只接受單獨競買,不可以聯合競買。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礦業權競買的法人不得申請。 競買申請人按要求提交競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可索取采礦權掛牌出讓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確認到賬后,發給競買申請人《競買資格確認書》,視為取得競買資格。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3年11月01日 掛牌時間:2023年11月01日—2023年11月14日
地點:元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現場報名后獲取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31日
申請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競買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單位法人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人身份證(或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資料需提交原件查驗,并提交加蓋公章復印件一式三份;授權委托書需列明具體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 3.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持銀行170萬元回執單到元謀縣自然資源局財務室確認保證金到賬情況,開具《云南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4.近兩年內無因違法勘查、開采等行為被吊銷采礦許可證,企業或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申請人未被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者礦業權人嚴重違法名單的承諾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按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執行
八、風險提示
(一)本次出讓采礦權涉及的礦區地質工作僅為普查,其資源儲量及相關的技術資料與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不相符的情況,競買人應充分考慮存在的風險。競買人應認真了解礦區環境、閱讀相關資料,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采礦權,不得以礦產資源勘查報告中的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自然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二)競得人必須自行依法申請辦理涉及礦山的用地、用林、用水、用電、水土保持、公路、鐵路、環保、土地使用、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手續,存在有未能協商解決的風險。出讓人對辦理上述手續不作任何承諾,若上述手續未能完成導致采礦許可證不能辦理的,出讓人、交易平臺不承擔責任,競買人應充分考慮存在的風險。 (三)競得人必須自行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并提交相關部門評審備案,審查合格并經備案后方能作為申請采礦權登記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過審查,導致采礦許可證不能辦理的,出讓人均不承擔責任。 (四)競買人競得采礦權后,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簽訂成交確認書完成信息公示后,10日內簽訂出讓合同;競買人競得采礦權后,不按掛牌《成交確認書》及《采礦權出讓合同》的約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金和支付前期費用的,其所交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競得人取得采礦權后,如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因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水土流失、污染環境、生態破壞、不履行采礦權人義務等違法違規行為被吊銷采礦許可證,或政府及有關部門因政策利益需要要求關閉礦山,以及因土地使用問題未解決不能開采,或因其它原因導致不能辦理采礦權延續登記的,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按已出讓或尚未開采的資源儲量來計算退還采礦權出讓收益金等費用。 (六)掛牌出讓采礦權為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砂石料儲備點,采礦權延續周期問題還應與元謀縣非煤礦山轉型升級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依規定取得非煤礦山總量控制指標。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調解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凡存在拖欠采礦權價款等義務被自然資源部門吊銷采礦許可證之日起未滿2年的; (二)被交易機構記錄不良行為的; (三)被列入礦業權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失信名單中的企業; (四)經查詢未履行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與治理和土地復墾義務的(包括未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基金、欠繳土地復墾費用、原礦山關閉后未開展生態修復的礦業權人); (五)經查詢有礦產資源領域違法行為行政處罰逾期不履行、未整改到位的; (六)有其他需要聯合懲戒情形的;
十一、其他內容
本公告在云南省元謀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云南省元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元謀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09月28日
資訊編輯:張露露 021-26090083 資訊監督:湯浛溟 021-26093670 資訊投訴:陳杰 021-26093100免責聲明:Mysteel發布的原創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內容版權歸Mysteel所有,轉載需取得Mysteel書面授權,且Mysteel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與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系Mysteel(021-26093397)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