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縣地瓜鎮崗坡村玄武巖礦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黔西南自然資礦告〔2024〕3號))
為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建立規范、開放、競爭、有序的礦業權市場,促進礦產資源有序開發,提高資源供給保障能力,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貴州省富礦精開有關要求,經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準,黔西南州自然資源局組織實施“貴州省普安縣地瓜鎮崗坡村玄武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
一、出讓人
名稱:黔西南州自然資源局
場所:興義市遵義路11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黔西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興義市會展中心D區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貴州省普安縣地瓜鎮崗坡村玄武巖礦
開采礦種:玄武巖
地理位置:貴州省普安縣地瓜鎮崗坡村
面積:0.045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2850138.638 | 35500123.23 |
2 | 2850143.075 | 35500000 |
3 | 2850148.568 | 35499990.82 |
4 | 2850116.45 | 35499947.95 |
5 | 2850080.951 | 35499913.51 |
6 | 2850083.276 | 35499879.83 |
7 | 2850041.226 | 35499878.3 |
8 | 2850002.346 | 35499874.47 |
9 | 2849995.796 | 35499904.33 |
10 | 2849997.909 | 35499928.82 |
11 | 2850005.727 | 35499941.83 |
12 | 2850002.346 | 35499963.26 |
13 | 2849989.034 | 35499983.16 |
14 | 2849962.409 | 35499980.87 |
15 | 2849923.741 | 35500068.89 |
16 | 2849956.916 | 35500110.98 |
17 | 2849973.609 | 35500144.66 |
18 | 2850099.97 | 35500179.87 |
* | 1650 | 1475 |
資源儲量:454.1萬噸
開采標高: 1475米至 165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未進行開發利用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推進綠色開發,嚴格按照《省自然資源廳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財政廳 省生態環境廳 省水利廳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省應急管理廳 省能源局關于印發〈貴州省省級綠色礦山建設評價指標體系〉的通知》(黔自然資函〔2023〕624號)有關要求落實好綠色礦山建設任務,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有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在進行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在開采過程中需與屬地有關部門進一步核實相關情況,做好避讓及保護措施等,按要求對資源進行開發利用。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2850138.638 | 35500123.23 |
2 | 2850143.075 | 35500000 |
3 | 2850148.568 | 35499990.82 |
4 | 2850116.45 | 35499947.95 |
5 | 2850080.951 | 35499913.51 |
6 | 2850083.276 | 35499879.83 |
7 | 2850041.226 | 35499878.3 |
8 | 2850002.346 | 35499874.47 |
9 | 2849995.796 | 35499904.33 |
10 | 2849997.909 | 35499928.82 |
11 | 2850005.727 | 35499941.83 |
12 | 2850002.346 | 35499963.26 |
13 | 2849989.034 | 35499983.16 |
14 | 2849962.409 | 35499980.87 |
15 | 2849923.741 | 35500068.89 |
16 | 2849956.916 | 35500110.98 |
17 | 2849973.609 | 35500144.66 |
18 | 2850099.97 | 35500179.87 |
* | 1650 | 1475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擬出讓年限:22年
起始價:683萬元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意向競買人原則上應當為營利法人;不接受聯合競買。 2.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 3.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4.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07月30日 掛牌時間:2024年07月30日—2024年08月13日
網上地址:https://ggzyjy.qxn.gov.cn/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報名網址:https://ggzyjy.qxn.gov.cn/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06月28日—2024年07月29日
申請報名方式:網上報名:https://ggzyjy.qxn.gov.cn/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3.競買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一般情況表(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格式見附件2); (2)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加蓋公章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3)競買聲明(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格式見附件3);(4)本公告第三項“競買人資格條件”中第2、3、4、條相關網站及系統查詢結果截圖(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 (5)保證金繳存憑證。4.保證金交款注意事項 (1)交款時間: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止。意向競買人請自行向相關聯的銀行咨詢對公賬戶辦理業務時間,保證金應在交款時間截止前到達收款賬戶。 (2)金額:人民幣2000萬元整(3)收款賬戶信息賬戶名稱:黔西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銀行: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銀行賬號:38110121050000091(4)意向競買人保證金交款銀行賬戶名稱應當與報名單位名稱一致。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掛牌期限截止時,根據以下原則確定競得人: 1.掛牌期限屆滿,主持人宣布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高于起始價的,該競買人為競得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的,主持人詢問競買人是否愿意繼續競價,有愿意繼續競價的轉為現場競價,現場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2.參與現場競價的競買人需于2024年8月13日15:00前至興義市會展中心D區黔西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多功能一廳參與現場競價,逾期視為競買人自動放棄競買資格,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3.參與現場競價的競買人原則應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參加現場競價的,可授權委托代理人參與現場競價(委托參加現場競價的,需提交加蓋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且加蓋競買人單位公章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競買人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八、風險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的法人等實施聯合懲戒。 (二)競買人在遞交競買申請前應當充分了解采礦權范圍的地質情況、資源賦存、土地權屬及周邊條件等相關情況,一旦提交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采礦權相關條件無異議。 (三)競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出讓人可取消其競得人資格,保證金不予退還:1.逾期簽訂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 2.逾期簽訂或拒絕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3.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等有欺詐行為的;4.與其他競買人串通參加競買有違公正的;5.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四)掛牌結束后,未競得出讓采礦權的競買人在5個工作日內到黔西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不計利息;競得人按照《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后,執繳款書原件在5個工作日內到黔西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不計利息;發生中止或終止出讓該采礦權情形時,自相關公告發布后競買人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不計利息。 (五)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礦區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六)按照富礦精開的有關要求,扼制“占而不采”等違法行為,采礦權首次發證年限5年,在首次發證期間需要取得用地、用林、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水土保持等批復,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手續。在首次發證期間取得上述批復及手續后可以延續,延續年限為出讓年限扣除首次發證年限。在首次發證期間未取得上述批復及手續的,采礦權到期不予延續。 (七)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推進綠色開發,嚴格按照《省自然資源廳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財政廳 省生態環境廳 省水利廳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省應急管理廳 省能源局關于印發〈貴州省省級綠色礦山建設評價指標體系〉的通知》(黔自然資函〔2023〕624號)有關要求落實好綠色礦山建設任務,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有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在進行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在開采過程中需與屬地有關部門進一步核實相關情況,做好避讓及保護措施等,按要求對資源進行開發利用。 (八)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用地、用林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勘查開采過程中應遵循合理和集約節約用地的原則,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等,按規定辦理使用耕地、林地等手續。同時,對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九)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定。 (十)礦產資源開發有著不可預見的風險,競買人須慎重并自行承擔風險。出現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讓人不退還已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相關費用。 1.在采礦許可證載明的礦區范圍和有效期限內,無故不開采礦產資源的;2.以往開展的地質工作及形成的地質詳查資料存在瑕疵; 3.因采礦權人自身原因,未履行《采礦權出讓合同》有關約定條款的;4.其他不符合《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財綜〔2023〕10號)情形的。 (十一)本次出讓采礦權存在前期工作投入,經普安縣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單位評估,出讓前期工作投入為人民幣捌拾陸萬捌仟柒佰壹拾玖元伍角整¥868719.50元。競買人在申請競買時可在普安縣自然資源局查閱第三方評估報告,在參與競買時已經明知并確認接受。在簽訂《出讓合同》前,需向前期投資主體 支付出讓前期工作投入¥868719.50元。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出讓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交至黔西南州自然資源局,聯系電話:0859-3245638,逾期視為無異議。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的法人等實施聯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一)本次出讓公告等相關信息同時在自然資源部網站、黔西南州自然資源局網站、黔西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上述網站發布,請競買人密切關注。 (二)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項目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三)按照公共資源交易“應進必進”的要求,本次掛牌只接受競買人在黔西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按公告規定進行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報價。 (四)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黔西南州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和通知。
本公告在黔西南州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黔西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黔西南州自然資源局
2024年06月27日
資訊編輯:張露露 021-26090083 資訊監督:湯浛溟 021-26093670 資訊投訴:陳杰 021-26093100免責聲明:Mysteel發布的原創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內容版權歸Mysteel所有,轉載需取得Mysteel書面授權,且Mysteel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與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系Mysteel(021-26093397)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