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那曲市班戈縣普保鎮二居委會礦區飾面(建筑)花崗巖礦
(公告文號:班自然資〔2024〕33號)
西藏自治區那曲市班戈縣飾面(建筑)花崗巖礦
一、出讓人
名稱:班戈縣人民政府
場所:西藏自治區那曲市班戈縣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場所:http://ggzy.xizang.gov.cn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西藏自治區那曲市班戈縣飾面(建筑)花崗巖礦
開采礦種:飾面用花崗巖
地理位置:班戈縣城普保鎮二居委會
面積:0.3219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3475050.339 | 30503028.981 |
2 | 3475270.879 | 30503381.081 |
3 | 3474614.369 | 30503792.281 |
4 | 3474393.739 | 30503440.181 |
* | 300 | 100 |
資源儲量:保有資源儲量(控制資源量+推斷資源量)197.72萬立方米,其中飾面用花崗巖40.48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邊角料)157.24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4821米至 4725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評估利用資源儲量197.72萬立方米,其中飾面用花崗巖40.48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邊角料)157.24萬立方米;設計損失量19.77萬立方米,其中飾面用花崗巖4.05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邊角料)15.72萬立方米;采礦回采率95%,廢石混入率5%;評估利用可采儲量169.05萬立方米,其中飾面用花崗巖34.61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邊角料)134.44萬立方米;生產規模4.00萬立方米/年·荒料。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按照《西藏自治區班戈縣普保鎮二居委會芝麻白花崗巖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及評審意見書(藏礦環墾評字〔2022〕190號)執行。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3475050.339 | 30503028.981 |
2 | 3475270.879 | 30503381.081 |
3 | 3474614.369 | 30503792.281 |
4 | 3474393.739 | 30503440.181 |
* | 300 | 10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擬出讓年限:8.65年
起始價:852.02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具備采礦權競買人條件的,均可參加競買活動,不接受自然人和聯合體競買。 (二)競買人須具有良好企業信譽,有競得履約能力。在“信用中國”或“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無列入經營異常、失信名單、行賄人及受賄人等不良行為記錄。 (三)競買人無違法勘查、開采等行為,沒有被列入自然資源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名單。 (四)本次掛牌競買人須經西藏那曲市班戈縣自然資源局審查通過取得《競買資格確認書》后方可參加本次掛牌活動。競買人通過資格審查后,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方能取得競價資格。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10月08日 掛牌時間:2024年10月08日—2024年10月18日
網上地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址http://ggzy.xizang.gov.cn)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09月03日—2024年09月30日
申請報名方式:通過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址http://ggzy.xizang.gov.cn)參加本次競買活動。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咨詢班戈縣自然資源局及西藏金田拍賣有限公司,15289109555。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采礦權出讓在掛牌起始價的基礎上增價競價。 (二)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有效報價不低于起始價,并且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成交。 (三)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者且不低于起始價,掛牌成交。 (四)在掛牌期限內無人應價者或者競買人的報價均低于起始價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礦山投資屬高風險投資,具有不可預知的風險,競買人應詳細了解以下提示: (一)該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和其他物權,需自行與地面構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所有者協商,并根據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水利等相關部門要求依法完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用地(林地)報批、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等相關事項后方可生產。 (二)競買人應認真研西藏自治區那曲市班戈縣飾面(建筑)花崗巖采礦權掛牌出讓相關資料,充分了解采礦權現狀及地質條件等,做出科學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評估投資風險。競得人在礦山生產、開發利用過程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三)競得人必須按按照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標準建設,若不達標,自然資源部門按出讓合同和相關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四)礦業投資屬于風險投資,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和法律政策變化風險,競買人應充分考慮并嚴格遵守自覺執行。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競買人應詳盡了解本次采礦權現狀及所列條件,競得采礦權后不得以不清楚采礦權現狀或該采礦權存在瑕疵為由對成交結果及因此簽訂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須對自己在掛牌活動中的行為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九、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相關提示 (一)在采礦權掛牌活動中存在的惡性競爭、惡意串標情形的競買人、競得人,五年內禁止其參加采礦權交易平臺組織的采礦權掛牌活動。 (二)在采礦權掛牌中存在兩次以上(含兩次)取得競買資格后,不按時參加掛牌活動的,兩年內禁止其參加采礦權交易平臺組織的采礦權掛牌活動。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在采礦權掛牌活動中存在的惡性競爭、惡意串標情形的競買人、競得人,五年內禁止其參加采礦權交易平臺組織的采礦權掛牌活動。 (二)在采礦權掛牌中存在兩次以上(含兩次)取得競買資格后,不按時參加掛牌活動的,兩年內禁止其參加采礦權交易平臺組織的采礦權掛牌活動。
十一、其他內容
(一)競買人須在競買申請時間內前往實地踏勘、核實礦山實際情況(費用自理)。 (二)在競得的采礦權范圍內,如發現其他礦種的,須按有關規定辦理采礦權變更、登記手續,并補繳出讓收益。 (三)掛牌出讓成交后,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出讓合同簽訂等手續齊全后無息退還,未競得人的保證金在掛牌結束手續齊全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將取消競得人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1.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 2.競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付清約定的采礦權出讓成交價款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的;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者隱瞞事實的;4.向主管部門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者競得的; 5.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行為的情形。(五)本公告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班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同時發布。 (六)西藏那曲市班戈縣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本公告在班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班戈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09月02日
資訊編輯:張露露 021-26090083 資訊監督:湯浛溟 021-26093670 資訊投訴:陳杰 021-26093100免責聲明:Mysteel發布的原創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內容版權歸Mysteel所有,轉載需取得Mysteel書面授權,且Mysteel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與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系Mysteel(021-26093397)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