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縣成源建材廠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新增資源量)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遵市交易〔礦〕掛字〔2023〕16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掛牌人)受播州區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出讓人)委托,采取掛牌方式出讓1宗采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遵義市播州區自然資源局
場所:遵義市播州區遵義大道153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遵義市新蒲新區播州大道遵義市政務服務中心大樓801室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遵義縣成源建材廠
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
地理位置:遵義市播州區影山湖街道辦事處和平社區
面積:0.1012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3045611.17 | 36388575.43 |
2 | 3045553.76 | 36388607.57 |
3 | 3045537.39 | 36388568.49 |
4 | 3045280.28 | 36388661.90 |
5 | 3045188.23 | 36388662.64 |
6 | 3045159.88 | 36388612.65 |
7 | 3045169.83 | 36388502.71 |
8 | 3045198.87 | 36388473.24 |
9 | 3045192.32 | 36388347.16 |
10 | 3045321.36 | 36388340.46 |
11 | 3045387.50 | 36388384.69 |
12 | 3045434.37 | 36388363.48 |
13 | 3045505.69 | 36388352.91 |
14 | 3045526.42 | 36388396.25 |
15 | 3045551.98 | 36388497.55 |
16 | 3045578.17 | 36388546.63 |
17 | 3045594.83 | 36388544.08 |
* | 1070 | 950 |
資源儲量:1666.35萬噸
開采標高: 1070米至 95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該礦權“兼并重組”礦山,礦區范圍內資源總量為1666.35萬噸,本次出讓新增資源量1093.96萬噸。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相關要求,對競得的礦區范圍開展地質環境恢復與土地復墾工作。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3045611.17 | 36388575.43 |
2 | 3045553.76 | 36388607.57 |
3 | 3045537.39 | 36388568.49 |
4 | 3045280.28 | 36388661.90 |
5 | 3045188.23 | 36388662.64 |
6 | 3045159.88 | 36388612.65 |
7 | 3045169.83 | 36388502.71 |
8 | 3045198.87 | 36388473.24 |
9 | 3045192.32 | 36388347.16 |
10 | 3045321.36 | 36388340.46 |
11 | 3045387.50 | 36388384.69 |
12 | 3045434.37 | 36388363.48 |
13 | 3045505.69 | 36388352.91 |
14 | 3045526.42 | 36388396.25 |
15 | 3045551.98 | 36388497.55 |
16 | 3045578.17 | 36388546.63 |
17 | 3045594.83 | 36388544.08 |
* | 1070 | 95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擬出讓年限:11.3年 以開發利用方案結合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生產能力核算為準
起始價:143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中有關競買人資質條件的規定,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等,被列入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之列的不得參加本次掛牌活動;本期掛牌出讓采礦權以單獨申請競買方式出讓,不接受聯合申請報名參加競買,報名申請僅限于書面提交,不接受電話、口頭、電子郵件和郵寄報名。根據出讓方案,競買人應為依法注冊的具有合法資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企業營利法人或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單位法人(法律、法規及“出讓方案”限制的除外)。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3年10月10日 掛牌時間: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23日
網上地址:http://ggzyjy.zunyi.gov.cn/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競買申請人按出讓公告要求到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遵義電子招投標平臺下載相關報名資料。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3年09月06日—2023年10月09日
申請報名方式:競買人首先應注冊成為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遵義電子招投標平臺會員,將報名資料備齊并上傳到電子交易平臺提交審核。競買人在掛牌期限內按照出讓公告要求在電子交易系統平臺進行報價,整個礦業權交易流程各個環節按規定在電子交易平臺上實施。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競買申請書;2.競買人營業執照;3.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4.法人代表身份證,委托代理的,還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及相關書面材料等;5.其它按出讓條件需要提供的相關書面材料。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競買人可多次報價,以增價方式進行報價。 (二)首次報價不得低于掛牌起始價,競價幅度為5萬元及5萬元的整數倍,此后的每次報價應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1個或1個以上整數倍的增價幅度。 (三)競買人應當謹慎報價,提交的報價一經報出,不得撤回。(四)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以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出價必須高于或等于掛牌起始價)。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起始價,并符合其它條件的,掛牌成交。 2.在掛牌競價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競價期限截止時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轉入現場競價,以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現場競價時間和地點由掛牌方另行確定通知。 4.在掛牌競價期限內無應價者或競買人的報價均低于掛牌起始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五)掛牌活動中所涉及的金額,均以人民幣支付。 (六)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競得人的競得資格自動喪失。1.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隱瞞重要事實、惡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出讓標的; 2.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3.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后,不按確認書約定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七)競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報價。 1.報價因競買人網絡故障等原因未在網上掛牌報價期限內收到的;2.報價不符合報價規則的;3.報價低于網上掛牌起始價的; 4.報價不符合網上掛牌出讓公告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風險提示
(一)采礦權有不可預見的開發利用風險,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礦業權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及掛牌出讓須知和礦業權現狀、原有礦山投入情況(地質情況、資源賦存、土地權屬及礦區周邊情況);因勘查工作程度等因素,出讓采礦權的地質資源儲量報告可能與實際有出入,具有投資風險,競得人應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擔相應風險;不得以技術資料中數據不全或其他原因為由向自然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對出讓文件和礦業權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出讓人書面提出。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等原因不能辦理采礦權登記的,受讓人自行承擔風險,出讓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二)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對礦業權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礦業權后,不得以該礦業權的出讓文件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三)采礦權按現狀掛牌出讓,出讓人只對礦區范圍內礦產資源進行出讓。本次出讓采礦權不包括土地,涉及礦區范圍內的土地、道路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含房屋、果、竹、木、墳墓、管線等)的使用和補償,由競得人與權屬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協商解決,所需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在相關問題未解決之前,競得人不得進行建設和開采作業;出讓人不承擔因無法使用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四)本次掛牌出讓采礦權的成交金額為采礦權出讓收益,不包含國家規定的其他稅費。環保、林業、水利、公安、交通、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辦理證照和其他機構編制資料,所收取的行政事業、服務性收費以及經營中產生的稅費,均由競得人自行負擔。競得人須在遵義市播州區新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公司負責本項目運營(已有的除外)。 (五)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競得人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須依法辦理林地、用地、環保、安全等手續后方可實施采礦。接受行業部門監管,并認真履行企業法定義務。 (六)采礦權實施合同管理,出讓人按照合同約定內容及國家有關規定對礦業權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管理,對未按合同約定及有關規定實施開采建設的,各行業管理部門依法實施處罰。采礦權到期,礦權人如提出延續申請,經人民政府批準,可辦理延續手續;采礦權到期礦權人未提出礦權延續申請、因礦權人其他違法行為導致礦權延續未獲批準,礦權人必須無條件關閉,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七)競得人領取了采礦許可證后,在開發利用、經營活動中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發生違反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生態環境保護、林業、水土保持、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的行為,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包括吊銷采礦許可證在內的行政處罰,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競得人承擔。 (八)非因出讓人過失造成的采礦權損減(包含但不限于礦區面積縮減、采礦許可證廢止、采礦許可證被吊銷、出讓合同終止等),競得人需履行原礦山相關法定義務,出讓人和掛牌人不承擔因協商不成而無法開采的一切法律責任。 (九)該礦權為我區為提高資源開發利用,通過兼并重組方式解決礦權設置指標問題,區自然資源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配對關閉礦山原有資源、資產評估,評估價值合計887.54萬元。競買人在提交《采礦權競買申請書》前需對出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歷史遺留問題作充分了解。若采礦權由非原采礦權人競得,競得人與原礦權人自行協商收購事宜,出讓人和掛牌人不承擔因協商不成而無法開采的一切法律責任。協商一致的,由原礦權人向區自然資源局出具競得人已按照公告約定事項履行了原礦權投入補償的說明,競得人憑補償說明到播州區自然資源局簽訂新的礦權轉讓合同。在規定時限內未按期協商補償事項的,嚴格按照失信管理相關規定實施懲戒。 (十)出現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讓人不退還已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相關費用:1.法律法規修改或國家政策變化、礦產資源規劃調整對采礦權造成不利影響; 2.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環境保護、林業保護、用地審批等要求,無法正常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3.不可抗力的因素。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競買人提交申請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掛牌文件及掛牌出讓須知,競買申請書一經提交,即認為申請人對掛牌文件和采礦權現狀無異議。對掛牌文件和采礦權現狀有異議的,應在公告期間以書面形式向遵義市播州區自然資源局提出。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掛牌出讓成交后,從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遵義市播州區自然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清采礦權出讓收益,按合同約定時限依法申辦開采登記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視為競得人自動放棄,已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回,出讓人有權將其列入失信名單;對逾期不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不繳納(繳清)采礦權出讓收益行為視為違約,出讓人將依法收回采礦權,并另行出讓。
十一、其他內容
(一)該采礦權前期工作費用共計8萬元,不計入采礦權出讓收益,在該礦權出讓成功后由競得人一次性支付給相關單位,支付完畢后才能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二)競買申請人在參加該礦權報名前,需向播州區自然資源局提交在競得礦業權后按約定支付播州區自然資源局委托相關資質單位開展該宗采礦權前期工作費用的承諾。 (三)競買申請人需到礦區進行現場踏勘的,可聯系播州區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一同前往,出讓人、掛牌人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 (三)競得人在取得采礦權后,須制定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并按規定在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后,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及其所編制的《三合一方案》邊生產邊復綠。礦山關閉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法規要求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義務。 (四)競得人的其它義務1.因采礦活動對安全距離范圍內造成影響的,競得人應按照國家相應補償標準對其進行補償。 2.對因礦山開采導致道路、其他基礎設施或生活設施損毀的,應及時進行修繕以保障當地村民生產生活不受影響。 3.競得人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需按照相關部門要求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接受相關部門監督管理。
本公告在遵義市播州區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09月06日
資訊編輯:張露露 021-26090083 資訊監督:湯浛溟 021-26093670 資訊投訴:陳杰 021-26093100免責聲明:Mysteel發布的原創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內容版權歸Mysteel所有,轉載需取得Mysteel書面授權,且Mysteel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與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系Mysteel(021-26093397)處理。